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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11月,東片農場新村大隊成立,當月即開始平整鹽墩建設住房,並購置了一批畚箕、扁擔作工具。次年大隊分成五個小隊,分隊伊始,工具亦進行攤分。為免混淆,多數工具都做上了記號,日後添置的其他農具,也使用同樣的方法。我被分在一隊。
某日,我有事請假回家,歸隊後被突然告知,一隊農民隊長朱三玉擅自離隊“不幹了”,一隊拆散,隊員攤分到各隊去,我已經被“落實”在五隊。我馬上整理了自己的行李,搬進了五隊的住房。並隨手帶過來扁擔一條,塞入新鋪的床底下。我因不知道變化回來遲了,小隊拆分時,適手的工具都已經被人拿走,這只是一條沒人想要的扁擔。被我“撿漏”了。
這條扁擔原為一小隊所有,上有綠漆“一”字為記。之所以不受待見,是有其原因的。用過扁擔的人都知道,挑起東西來,“著肩面”寬又有韌性的扁擔是最好用的,從物理的角度來說,“著肩面”寬意味著單位面積承受的壓強小,同樣的重量壓在肩上,受力面積大,就沒有那麼的“死沉”,如果加上扁擔有韌性,挑擔行走起來會有“活絡”的感覺,那就顯得輕鬆多了。可這條扁擔又窄又硬,“窄”就是“著肩面”不寬,“硬”就是如果沒有承擔百十斤重量的東西,是不會讓它“活絡”起來的。其實這是件被“遺棄”的工具。
我雖然深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既然有工具,總比沒有要強,仗著自己年輕力壯,對付著用吧。新村隊的土建和平整鹽墩工作結束後,農作時使用扁擔的時間不多,用習慣了,好像也沒有感覺出什麼好壞,倒是覺得隨手就能取出工具參加勞動,挺方便的。
1971年,新村大隊被浙江生產建設兵團兼併,我被分配在十七團二營十連。離開新村大隊的那一天,我用這條扁擔挑著自己的行李,走向了自己“新的工作崗位”。因為我們是雙職工,有單獨的住房,扁擔就一直放在我自己的屋子裏。有需要的時候照樣取用不誤。
扁擔趕上了唯一的“高光”時刻。1974年,此時兵團已經改棉花地為水稻田,5月,新插下田的稻秧已到了分蘖的時節,需要追肥,連隊廁所積存的人糞尿派上了大用途。由於人糞尿數量不多,連裏決定公平分配:全連七擔便桶,每個排按時取用半天,挑糞人員由連裏雇用六位當地農民,糞便取多取少憑各自的能耐,以一、二、三、四排為序進行。我在一排,排長把帶隊的任務交給了我,我用這條扁擔挑著便桶,130來斤的重量讓扁擔變得舒適。限定的4個小時,我來回挑了7趟,六位農民,其中五位挑了六趟,一位挑了五趟,圓滿完成了任務。排長非常得意,我從心眼裏感謝扁擔,是它助了我一臂之力!
1975年初,我被“特照”回城,離開那一天,我就用這條扁擔挑著自己的被褥行李,乘坐汽船回到了家中。
扁擔到了城裏,再也沒有它的“用武之地”,家有“竹杠”,抬物輪不上它;水井就在近旁,用水時手提即可;我曾試圖將扁擔送回農場,“虛榮心”作怪,手執扁擔穿街過巷並空扛著行十數裏,似乎臉上“掛”不住,這讓扁擔終未回歸農場。我的住處幾經搬遷,扁擔隨著我西奔東往,一直默默地呆在車庫裏。我一直不願拋棄它,偶爾看到它,就會讓我想起過去的那些時光……
扁擔在我家車庫裏“沉睡”了五十年,溫嶺市墾荒精神教育基地徵集“老物件”,我把它捐贈了出去。已經有了“六十年工齡”的它,無論是在基地的展廳,還是在“老物件儲存室”,甚至是在鄉間田邊,那才是它正真能發揮自己作用的地方。
2024.03.12.於溫嶺南屏社區
(文章照片選自網上,來源:用三只眼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