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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惠英:法典硝烟中的赤色玫瑰 发布日期:2025/4/19 来源: 打印

五华才女:从律法殿堂到革命暗涌 

戴惠英,1926年生于广东五华县水寨镇,自幼聪颖过人。1946年以全县前十成绩考入中山大学法学院司法组(学号ZSU-LAW-1946-087),主攻宪法学。在校期间,她既是成绩榜单上的探花(1947年全院第三),亦是法学院“宪法研究会”的活跃干事。彼时无人知晓,这位手持《六法全书》的娴静女生,即将在宪政外衣下掀起革命风暴。 

1947年秋,戴惠英经严格考察加入中共广州地下学联,隶属“法学院-文学院联合支部”,代号“木棉”。其上线“老陈”(中共华南分局干部陈念华)评价:“此女通晓法条如利刃,更善以法破法。” 


1948:律法为盾的暗战 

1. 法庭内外的双面博弈 

1948年春,戴惠英以实习书记官身份潜入广州地方法院。白天,她整理卷宗研习判例;深夜,用微型相机拍摄“特种刑事法庭”审讯记录,经香港《华商报》公之于世。当军警搜查学生宿舍时,她高举《中华民国宪法》厉声抗辩:“依第14条,集会结社乃国民权利!”——这份她起草的《集会合法指南》,令12名被捕学生在法理攻势下获释。 

2. 密写时代的法典密码 

在泛黄的《民法典》批注栏,她用明矾溶液书写情报,火烤后字迹如血痕浮现。更独创“判例密码”:以最高法院判决编号传递指令,如“1947年上字第123号”实为“715日行动”。某次转移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时,她将小册子伪装成《司法院解释例汇编》,封面烫金字体几可乱真,此举获地下党“特别技术贡献奖”。 

 

3. 律袍下的红色金流 

于法学院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表面解答婚姻继承纠纷,实则募集学运资金。1948年冬,通过五华同乡会渠道,将5000港元(折合百米百担)藏于咸鱼桶底,经东江纵队秘密输往香港。 

 

1949:黎明前的法典突围 

1. 法学院的生死时速 

19494月,国民党强令中山大学南迁。戴惠英深夜潜入档案室,将1927年“清党”原始名单缝入棉袄,冒雨送至沙面法国领事馆。次日,她递交精心伪造的“已销毁档案清单”,笔迹印章与原件毫厘不差。同期发起“保卫中大”签名运动,联合工学院何锡权等,争取到327名师生联署抵制南迁。 

2. 木棉绽放香江 

19497月,戴惠英执行“木棉计划”。她化名“李淑贞”,持伪造的东莞地方法院见习书记官证件,将地下党员名单藏入《民法总论》书盒夹层。自广州经东莞、惠阳至香港的六百里险途中,东江纵队三次遭遇盘查,她皆以《六法全书》为盾从容应对。抵港当夜,华南分局领导见其自书盒夹层取出名单,惊叹:“国民党万想不到,他们的法典竟成了共产党的保险箱!” 

1949年转移的1927年清党档案,现藏广东省党史研究室;那册暗藏玄机的《民法总论》,仍在中山大学校史馆静默陈列,书脊裂痕处依稀可见时代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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