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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惠英的故事(之三):典范案例 发布日期:2025/5/24 来源: 打印
1949年4月,国民党溃败前夕,戴惠英参与转移1927年“清党”原始档案。这批档案包括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签发的“清党密令”、被捕共产党员审讯记录及处决名单,是揭露国民党“清党”暴行的关键证据。她利用沙面法国领事馆的治外法权保护,将档案伪装成“外交文书”存入领事馆保险库。为迷惑当局,她伪造“已销毁”清单,并篡改档案室登记簿,标注档案“因虫蛀损毁”。  
此批档案现存中山大学校史馆,其中一份1927年4月12日的密电显示,蒋介石亲批“凡涉共党嫌疑者,无需审判即可处决”,成为研究国民党白色恐怖的重要史料。
戴惠英的事迹展现了法律专业能力与革命实践的高度融合,是中共隐蔽战线“合法斗争”的典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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