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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难忘母爱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伟大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留德十年》
记得四五岁的时候,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我就会被大人领着,走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回来给母亲,打一打,压点面,这样吃顿白的。
——《灰黄漫忆》
1、小引
对于当代人来说,季羡林这个名字确实是太熟悉了。从地方报刊、中央媒体到普通读物、学术杂志,从大众媒体到网络传媒,对他的报道、介绍和研究比比皆是。他的形象出现在银屏中,他的学术业绩登载在报刊上。最近一些年来,更由于中央领导人多次到家里或者解放军总医院去探望他,他的名字就更加广为人知。人们这样评价他:融会百家、学贯中外的学界泰斗,中国最杰出的文化人物之一……经常接触季羡林的人,会在他身上发现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他既有学术的吸引力,也有人格的吸引力。
在任一网站点击一下季羡林三个字,就会出现数万条与季羡林有关的各种信息。各种媒体对季羡林的热追,引发了对季羡林的好评如潮。有人说,季羡林是一部大书,里面包含着人文科学的方方面面。有人说,季羡林是一个大海,站在岸边往远处看,看不到边际;往近处看,看不到深底。有人说,走近季羡林,宛若是走近一座学术文化高峰——近之,愈觉其高。也有人说,季羡林是一部书,读之,愈觉其深。有人说,季羡林是名扬四海的东方学者,也是现代中国学贯中西的文化巨擘。有人说,我们敬仰季羡林老先生,是因为他的思想就像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读之使人明智。有人说,季羡林是为书而生,为知识而活的人。有人说,季羡林的思想像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读之使人明智,而他的品格却像一目见底的清水,大德大智隐于无形。有人说,季羡林的精神,就是中国文化传统所推崇的平民知识分子精神。有人说,季羡林学贯中外,德艺双馨。有人说,中国学术界有季羡林这样一位学术大师,实为中华民族之福祉。有人说,季羡林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与良知。季羡林是当代著名学者,在多学科、多领域长期耕耘,成为当代知识分子的楷模。季羡林是北京大学半个世纪风云历史和历次政治运动的见证人。季羡林先生不仅是著名文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而且是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学者。有人说,他目光如炬,穿透千古;也有人说他依旧是一袭蓝衫,依旧是气定神闲的模样。……
胡适对台湾“中央研究院”李亦园说:“做学问应该像北京大学的季羡林那样。”香港学界泰斗饶宗颐说:“他(季羡林)是一位笃实敦厚的人们乐于亲近的博大长者,摇起笔来却娓娓动听,光华四射。他具有褒衣博带从容不迫的齐鲁风格和涵盖气象,从来不矜奇、不炫博,脚踏实地,做起学问来,一定要‘竭泽而渔’”;“季老领导下的多种重要学术工作,既博综,又缜密,放出异彩,完全是‘海涵地负’的具体表现,为中华学术的奠基工程做出人人称赏的不可磨灭的劳绩”(饶宗颐:蔡德贵《季羡林传·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3页)。
刚刚过世的国学大师张中行也曾说过:“季羡林先生是中外知名的学者。知名,这‘名’确是实之宾,与有些人,舍正路而不由,也就真像是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不同。可是这‘实’,我不想说,也不能说。因为他会的太多,而且既精且深,我等于站在墙外,自然就不能瞥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他“以一身而具有三种难能:一是学问精深,二是为人朴厚,三是有深情。三种难能之中,我以为,最难能的还是朴厚……像他这样的难于找到第二位”[1](张中行:《季羡林先生》,收入《人格的魅力——名人学者谈季羡林》,延边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页)。中央文史馆馆长、北京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袁行霈说:“和他在一起,矜可平躁可释,一切多余的雕饰的东西都成为不必要的了。”他“是集中了朴实的美德并展现了朴实的力量的典范”,他的“朴实带有豪华落尽的真淳,好像元好问所称颂的陶诗,这就更加令人尊敬”[2]袁行霈:《朴实的力量》,同上书,第119页。著名学者谢冕说:“他是那样的普通,普通得无法和周围的人加以区分。他如同一滴最平凡的水珠,无声地消融在大江大河的激流之中;他如同一粒最平凡的泥土,加入了无比浑厚的黄土地的浑重之中。”“伟大无须装饰,也不可形容,伟大只能是它自身。”“他是极为单纯的,单纯到不染毫纤的自然”,“从他那朴素、平淡和普通中感受到那种崇高人格的震撼力”[3]谢冕:《那朴素和平易让人敬畏——我心目中的季羡林先生》,同上书,第80—81页。英籍华裔女作家韩素音说: “我在他身上发现的不只是博学,而且是睿智。不仅是睿智,而且还有非常的谦恭有礼和幽默。他的博识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位完全具备知识分子品格的人,决心要做出最好的学术成果”,“他尊严的人格,他的对于物质利益的毫不动心,他对于书的热爱,他的耐心,还有他的充分的真诚。对我来说,他将永远是气节的象征。”[4](韩素音:《谈谈季羡林教授》,《人格的魅力——名人学者谈季羡林》,延边大学出版社1996年)梁披云为季羡林题写了这样的条幅:“为天地立心,为万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题写的对联是:“德寿无量,日月长明。”
亚洲华文作家文艺基金会评价季羡林说:“季羡林大师,著作等身,文通中外”。
读者刘金祥在哈尔滨出版社2006年推出《此情犹思——季羡林回忆文集》后写的书评《大象无形 清音独远》中评价说:季羡林先生是高山仰止的硕彦鸿儒,其有空明高蹈之气、贯通博雅之学、深邃峭拔之思、颖慧奇绝之悟,在多学科多领域建树卓著;季羡林先生是誉满中外的宗师泰斗,其有磊落嵌崟之行、敏辨通融之理、旷达疏宕之情、槌幽击险之才,纵横开合之笔,对中西方文化研究功德无量。季羡林先生出手就是一种风范,亮相就是一座峰峦,其言其文都会在历史文化屏幕烙上耀目的印痕,都会在历史遂道深处发出绝妙的回响。
2005年8月6日,中国孔子基金会在北京举行季羡林研究所成立暨揭牌仪式,汤一介教授、郝斌教授等都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们高度赞扬了季羡林对中国人文学术的伟大贡献。郝斌教授深情地指出,季羡林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北京大学的“镇校之宝”。
著名诗人臧克家不无深情地歌颂道:
满头白发,
根根记录着你的寿长,
标志着你的业绩受到众多的赞扬。
你兼有诸家的同能,
你的独秀孤芳,
有几个能够赶上?[5]臧克家:《长年贡献多——贺季羡林老友八五华诞》,同上书,第1页。
季羡林自己说:“我向不敢以名人自居,我更没有什么名作。”“我追求的风格是:淳朴恬澹,本色天然,外表平易,秀色内涵,形式似散,经营惨淡,有节奏性,有韵律感,似谱乐曲,往复回还,万勿率意,切忌颟顸。”[6]季羡林:《赋得永久的悔·自序》,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对于自己一生的学识,季羡林一向都非常谦虚谨慎,自我评价十分低调。他不止一次地说过:“不要提什么‘国学大师’,真正的大师是王国维、陈寅恪、吴宓,我算什么大师?我生得晚,不能望大师们的项背,不过是个杂家,一个杂牌军而已。”[7]季羡林:《此情犹思——季羡林回忆文集》,哈尔滨:哈尔滨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季羡林更认可自己“是一个平凡的人”,只是愿意并且敢于讲真话,一辈子只想当教书匠。有“北大教授”和“东方学者”这样的称呼,对于他就足够了。
初次和季羡林接触的人,从他身着的中山装往往会得出他又像一个农民的印象。季羡林自己也曾多次说过,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是一个“土包子”。
两种印象综合在一起,构成了“谜”一样的季羡林。
是什么力量,使一个农民的儿子取得丰硕的学术成果,成为名闻遐迩、卓尔不群的国学大师?又是什么力量,使一个留学德国十载的学者,没沾染上一点洋味而终生保持着一种朴厚的农民气象?有人说岁月把季羡林塑造成北京大学的“元老”和“活字典”,塑造成高等院校内硕果仅存的文科大儒,但他的成功并不是简单的岁月积累的结果,而是他一生勤奋的结果,还有他那爱国主义情怀激发的结果。他在《留德十年》一书中深情地写道:“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伟大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8]季羡林:《留德十年》,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第50页。爱国情怀使他家事、校事、国事事事萦心,爱国情怀使他中学、东学、西学学学贯通。成为著名学者是来自于这一情怀的激发,终生保持农民气象也是来自于这一情怀的激发。
解开季羡林这个“谜”,对于卑微者来说,他们能从季羡林身上看到自己未来的成才之路;对于成功者来说,他们能从季羡林身上发现自己的不足。对于任何人来说,季羡林都是可圈可点的。阅读季羡林,会给人以很多。
季羡林说自己的一生“没有大激荡,没有大震动,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的经历”[9]季羡林:《季羡林自传》,载《文献》1989年第2期。他认为自己的生活,包括治学经验,都是卑之无甚高论的,比较有点价值的也许是一些近乎怪话的意见。我们看季羡林的经历,视点截然不同。他丰富的人生,是平淡中有传奇,严肃中有幽默,是一个“非凡人”的“非凡经历”。他的一生,历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正好是20世纪的一个缩影。它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本来命中注定要当农民的,然而靠社会的造就,靠自己始终如一的艰苦奋斗,最后成长为一个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大师的艰难历程。成才后的季羡林不谋名利,用自己的所学报效祖国、报效人民。他一生重精神轻物质,具有典型的东方文化的丰富内涵。
季羡林的历程给人们一个启示: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完全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季羡林把自己最重要的经验压缩成两个字,就是“勤奋”。他经常给自己的学生讲鲁迅讲过的一个笑话:一个江湖郎中在市集上大声吆喝,叫卖治臭虫的妙方。有人出钱买了这个郎中的一个纸卷,它是层层用纸严密裹住的,打开一看,里面写着的妙方只有两个字——“勤捉”。你说它不对吗?不是,它是完全对的,但是说了等于不说。治学靠勤奋,也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人们都知道,灵感这东西不能说没有,但是,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勤奋出灵感。季羡林的历程,无一不在证明着这样一个真理。
季羡林的历程还给人们另外一个启示:一个成了名的人,只有不图私利,勤勤恳恳地为民族、为社会、为国家尽职尽责,不图回报,才能名垂青史;两眼只盯着钱,争名于朝,逐利于市,即使腰缠万贯,也只能是一只空躯壳。所以,一个人要把精神世界的超升作为一生永不松懈的奋斗目标。
季羡林的历程,将会让人们真切地发现,它浓缩的是百年人生,再现的是泰斗风范。
2、 临清的破落人家
季羡林在1934年1月24日写的《年》这篇散文中说,当我们还没有达到一个目标脚下又正在踏着一块界石的时候,“我们命定的只能向前看,或向后看。向后看,灰蒙蒙,不新奇了。向前看,灰蒙蒙,更不新奇了,然而,我们可以做梦。再要问: 我们要做什么样的梦呢?谁知道。——一切都交给命运去安排吧”[1]季羡林:《年》,见《季羡林小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但是,后来他对命运的理解似乎更为灵活了,命运、缘分、偶然性、必然性,都有其相通之处了:
缘分一词似乎有点迷信。如果我们换一个词儿,叫做偶然性,似乎就非常妥当了。缘分也罢,偶然性也罢,其背后都有其必然性。[2]季羡林:《日本人之心》,同上书,第199页。
佛家讲因缘,中国老百姓讲缘分。我不是宗教家,但缘分我却是相信的。原因何在呢?原因就是你非信不行。哲学上讲偶然性,你能把偶然性说清楚吗?偶然性其实就是除掉迷信成分的缘分。[3]季羡林:《我的心是一面镜子·自序》,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这种命运、缘分、偶然性、必然性,被季羡林用几句话就说透了:“按我出生的环境,我本应该终生成为一个贫农。但是造化小儿却偏偏要播弄我,把我播弄成了一个知识分子,从小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中年知识分子,又从中年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老知识分子。”[4]季羡林:《一个老知识分子的心声》,载《收获》1995年第5期。
这几句话看似简单,透过季羡林近九十年的生活历程,我们却会看到:一个农民之子付出了始终如一的艰辛努力,最后才成为一个名闻遐迩的著名学者。他的一生,正突现了与命运抗争的鲜明主题;他的一生,处处都布满了求索者踽踽前行的足迹。
公元1911年是农历的辛亥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是清宣统三年,是一多灾多难的年份。据历史记载,闰六月初八日,仅在宁夏化平川厅大雨,就有洪水横流,漂没人畜,七月隆德大雪深1尺,压折树枝。清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宣统即位仅三年,便遭到南方各省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激烈反对。这年的春夏之交,两湖地区的革命党人积极准备着发动推翻满清王朝的武装起义。9月14日,中部同盟会联合革命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成立了领导起义的指挥部,决定在中秋节(10月6日)这一天发动起义。只是因为准备不足,起义日期被推迟了。10月9日,革命军参谋长孙武在汉口配制炸药不慎爆炸,起义机密泄露,革命党人或被捕,或逃离。10月10日清晨,被捕的革命党人彭楚藩、刘复基、杨洪胜惨遭杀害,革命形势极为危急。10月10日晚,武昌城内革命党人熊秉坤、金兆龙等四十多名士兵,打死镇压革命党人的反动军官,占领了楚望台军械库,打响了武昌起义的枪声。革命党人纷纷起义响应,到11月下旬,陕西等14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革命领袖孙中山结束了16年的流亡生活,于1911年12月25日回到上海,1912年元旦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
几乎和辛亥革命从准备到发动同时,在山东西部清平(今临清)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季姓家庭一个年轻而贫穷的农村妇女,在经历着怀孕的痛苦。这一年闰六月,夏天长得难耐而可怕。就在最热的闰六月初八,这位农村妇女成功分娩,顺利地生下一个男孩。这一天是1911年8月2日,它距离辛亥革命爆发的10月10日仅有两个月多一点。正是由于有了这两个多月的经历,严格说应该是履历,季羡林常戏称自己是“满清遗少”。不管怎样,这段履历就使他经历了清朝末年的“末”。但是在当时的临清乡间,人们对这种消息一开始是将信将疑的,他们不知道宣统帝竟会成为满清王朝的“末代皇帝”,他们甚至对什么是皇帝、什么是朝廷也并不清楚。因此,乡民们嘴里说起清朝,仍然是肃然起敬地谈论着的北京“朝廷”,而且仿佛皇帝仍然高踞于金銮殿的宝座之上。这也就使小时候的季羡林,并不理解什么是“朝廷”,它是人,还是神?反正是极有权威、极有力量的一种东西。留在他幼小心灵中的清代残影,也不过如此而已。按照当时农村的习惯,他辈分是“林”字辈,就叫季羡林,乳名被取为喜子,他后来有字希逋、齐奘,但不常用。季姓在官庄是小姓,只有几户人家。季羡林的家在官庄村南头。他们的先祖是春秋时的季文子。官庄周围最大的地方是康庄镇,它离官庄很近,是原清平县政府所在地,属原清平四境中心。而官庄则是一小村庄,无法与康庄镇相比。季家在官庄又是最贫穷的,用官庄村民们的话来说,连贫农都不是,其地位还远在贫农之下。
季羡林祖父的名字怪怪的,叫季老苔。季老苔兄弟三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足不出“县”,从来没有离开过清平农村。过去在山东农村,为了显示一个家族的势力,往往用大排行。季老苔是官庄的小姓人家,更要借助大排行,以壮自己家族的声势。祖父兄弟三人共生下11个儿子,这11个第二代后辈就实行大排行。季老苔膝下有三子,老大季嗣廉就是季羡林的生父,在大排行中行七。老二季嗣诚是季羡林的叔父,在大排行中行九。老三生下不久,就因为实在无法养活而送了人,连名字还没来得及起,就跟着来领养的人姓了刁。11个兄弟中的其他六人,则因为家贫而被迫下了关东,后来他们都客死在那里,再也没能返回故乡。
季老苔虽非出身于书香门第,但对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还是颇为了解的。他为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嗣廉、嗣诚,正体现了儒家的道统,也表现出让他们接续道统的殷殷之心。只是名字虽然起得响亮,但两个孩子命苦,只能够生活在官庄的小天地里,无法沾上高雅文化的光。因为家里穷,他俩经常食不果腹。肚子里叽里咕噜叫的滋味实在难以忍受,便到村南头大户人家的枣树林子里,捡一些掉在地上的烂枣充饥。季老苔夫妇年龄还不到五十,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他们的两个儿子,孤苦伶仃,只得寄人篱下。
3、 季家俩兄弟
季羡林的父亲和叔父渐渐长大,而日子越发难以忍受。兄弟俩一商量,为何不到外头去闯荡世界呢?
出去闯荡要有路费,可穷得连饭都吃不饱,到哪儿去弄路费呢?
听人说,离清平最近的大城市是山东省会济南,那时候叫济南府。那里或许能给人一条活路,而且去济南也是花路费最少的。对,就去济南!从清平到济南也就有一百多公里旱路,又是一马平川,没有什么难走的山路,兄弟俩几乎没费多大劲,便来到了济南。两个毛头毛脚的小伙子——纯粹的乡巴佬,到了济南以后,举目无亲,人地两生,也就只有望“市”兴叹了。他们当时碰到过多少困难,遭受过多少波折,后人谁也不知道。因为碍于面子,父亲和叔父从来也没给孩子们说过。他们觉得这经历太可怕、太悲惨,不愿意再揭过去的伤疤,更不愿意让后代在心中留下那惊心动魄的阴影。父亲和叔父的善良,于此也可见一斑。不知熬过了多少个艰难的日子,兄弟俩东奔西跑,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受尽了无数难耐的煎熬。后来,兄弟俩报考济南武备学堂,父亲名落孙山,叔父却考上了。
叔父武备学堂毕业后,在济南黄河河务局找了个差事,总算在济南立住了脚。虽然哪怕只是像石头缝里的一棵小草一样,艰难困苦地挣扎着,但总算是有了一条生路。为了保险起见,兄弟俩决定弟弟继续留在济南挣钱,而哥哥则回家务农,弟弟寄钱给予接济。季老苔留下了很少的几亩地,季嗣廉返乡后就靠这一点地来维持生活。生活虽然艰难,但还勉强过得下去。几年后,他娶了媳妇,媳妇姓赵,不是本村的,而是邻村的,家境也很穷,连个名字都没起,嫁到季家后,就成了季赵氏。她就是季羡林的母亲。
在济南的季嗣诚,希望有朝一日能混出点名堂来,即使不衣锦还乡,也得让乡亲们刮目相看,为自己的祖宗争一口气!但是,偌大个济南,穷人要混出点名堂来,谈何容易!他虽然尽力挣扎,终于还是在济南失了业。没混出名堂来,不能光宗耀祖,有何脸面回故乡见乡亲们呢?
在走投无路时,季嗣诚想起了闯关东的六个弟兄,他们能去,自己何不也去闯一闯呢?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流落到关东,身上一贫如洗,仅剩下了一元钱,可奇迹就发生在这充满希望的一元钱上。他用这一元钱,买了正在东北上市的湖北水灾赈灾奖券。当奇迹出现时,季嗣诚简直惊呆了:他竟然中了头彩!一下子,六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到了他的手里。季家没想到在一夜之间成了暴发户。当背着这些银子回到故乡时,兄弟俩那高兴劲,任是什么笔墨都形容不出来。哥哥拿出一部分银子,买了60亩带水井的地,一下子成了村里的富户。为了炫耀财富,他还要盖大房子。一时买不到砖头,他性子又急,于是便昭告全村:谁愿意拆掉自己的房子,把旧砖旧瓦卖给他,他可以付高出几十倍的砖瓦钱。这真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村子里有些农户贪图卖好价钱,就拆掉了自己的房子,砖瓦被用来盖季家的房子。
这是季家祖祖辈辈以来最气派的时候:东、西、北房各五大间,大门朝南,是一个典型的农村三合大院。这个大院,和周围的低泥平顶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父亲按照清平的风俗,在北屋正房屋门的东墙壁上,设了神龛,供奉上了宅神。兄弟俩将东屋作为“配房”,不住人,只当储存室用。因为当地有谚说,有钱不住东厢房,冬不暖,夏不凉。
兄弟俩总算争到了一口气,着实感到神气了。这成为季家第一次出现的“偶然”,意外之财改变了季家的境遇。哥哥继续留在官庄,守住这15间大房子和60亩水浇地;而弟弟有了钱也就不再回东北,又到自己已经很熟悉的济南去了。
季嗣廉不像世人那样看重钱。他不善于聚敛财富,而是仗义疏财,他属于乡村中朱家、郭解一流的人物。朱家是汉初鲁人,郭解是西汉河内轵县人,二人均以“任侠”而闻名于世。朱家与汉高祖同时,当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以侠闻。他“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所以“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郭解则是“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他为人态度温和善良,泛爱众生,帮助和接济陷入穷困潦倒之人,谦虚退让,又不居功自傲。朱家和郭解这般游侠人物,相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纳,但当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史记·游侠列传》)。他俩的事迹在整个鲁西北颇有影响。季嗣廉虽不能断文识字,但对朱家、郭解的故事,却也耳熟能详。他一旦有了钱,便想做这一类游侠式的人物,仗义疏财,忘乎所以。
清平农村有赶集的习惯,一般是五天一个集。过去没有钱的时候,季嗣廉不敢去赶集。现在手里有了钱,赶集的欲望强烈起来,几乎每集必赶。而一赶集,便显出朱家、郭解的侠客作风。他一时兴起,全席棚里喝酒吃饭的人,也不管是多是少,都被他请了客。全席棚的人自然都高兴,吃了肉,喝了酒,还不用自己付钱,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这样,慕季嗣廉之名去赶集的人越来越多,他请客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天长日久,这样下去,手中积存的那点银子不但全部花光,还欠了人家的钱。没办法,60亩良田被一亩一亩地卖掉,结果还是还不清债。这又得把新盖起来的房子拆掉。东房和北房都被拆掉卖了砖瓦,只留下了五间西房。这些砖瓦买进时似黄金,卖出时似粪土。真想不到,钱这东西能呼之即来,也可以挥之即去。一场春梦终成空,季家重又成了破落户。
季羡林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破落得不像样子了。长大后听叔父说起这段往事,季羡林感到十分可笑。但父亲的这种性格,不能说对季羡林没有影响。后来他要到德国留学,有人劝他学保险发大财,他对这种赚大钱的行当竟然不屑一顾,可能就是受到父亲这种性格的影响。或者说,在他的基因里,已经有不喜欢金钱的因素了。
4、贫穷而快乐的童年
季羡林开始记事了,家境也变得越来越穷。旧时,山东农村把用小麦面做成的食品称为面饭,只要是吃到一次面饭,就算是吃到好的了。季羡林在家一年最多能吃到一两次面饭,所以吃顿“白的”面食,便成了他最大的愿望。
那时候,季羡林家里已经从万丈高楼跌落到了平地,只能常年以红高粱饼子为主食,小孩称是吃“红的”,用玉米面做成的黄饼子也成为珍品。季羡林在家里很难吃到玉米面饼子,为吃顿玉米面饼子,还得想点办法。
春夏之交,机会来了。那时青草已经长出来,高粱也长高了。他便去割点青草,或劈点高粱叶,当然都不多,送到二大爷家里,用一两个叶子喂他的老黄牛,就赖在二大爷家里不肯离开,等着给奖励。最高奖励就是吃上一顿玉米面饼子,打一打牙祭,这才兴高采烈地离开二大爷家。在过年时,家里才能偶尔吃到一次“白的”面食,那时的感觉就像吃龙肝凤髓,甜美的滋味似乎永远也赶不走。他多么想多吃上一顿“白的”面食啊!
机会终于盼来了。
季羡林对门的邻居家,住着宁大婶和宁大姑,她们和季家来往挺多,也很喜欢季羡林这孩子。夏天麦收完了,她俩便带小小的季羡林到村外人家收获过的麦田里,拾一点掉落在地上的麦穗。不知道跑多少趟,积攒多少次,才能堆成一小堆,这时,母亲才能勉强用双手搓出点麦粒,磨成白面,让自己的儿子吃上一顿“白的”。善良的母亲坐在旁边,看着自己的儿子狼吞虎咽地吃着“白的”,心里又高兴又难过,可怜的孩子只能吃到这么可怜的一点面食,她的眼泪直往肚子里咽。面对着可怜的孩子,母亲自己从来不舍得尝一口。季羡林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母亲高兴地把麦粒磨成了面粉,因为面少,不值得发酵,就在锅里贴了一些没发酵的死面饼子。吃着这白的死面饼子,季羡林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吃出味道来了。但吃完了饭,他感到还不满足,趁母亲不注意就又偷了一块。吃着吃着,被母亲看到了,母亲赶着要打他。当时正值盛夏,季羡林身上赤条条一丝不挂,看到母亲要打他,便跑出屋外。房后是一片有苇子的水坑,他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再追,他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5]季羡林:《我的童年》,见《季羡林小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4—176页。
这种如诗如画的风情,每每回忆起来,季羡林总感到回味无穷。
夏天很快过去,再也没有麦穗可拾了。季羡林开始动脑筋,要另觅新路了。
季羡林的父亲有一个堂伯父,是一个举人,住在官庄村北头。
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是他,做官做得最大的也是他,据说他做到一个县的教谕,主持过文庙祭祀,传授儒家经典、皇帝训诫,教诲所属生员,在清末是县里有地位的人。他对季羡林一家都很好,在生活方面还接济过他们。可他的家是一个大家庭,人多是非多,也顾不了别人那么多了。季羡林记事时,举人已经去世。季羡林管举人的太太叫奶奶,她是个善良而宽厚的人,自己虽有两个儿子,但却非常喜欢这个属于本家,但不是亲孙子的季羡林。
在季羡林三四岁的时候,他的家境异常艰苦。家里连买盐的零钱都没有,只能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成咸水,用来腌咸菜。什么酱油、香油,从来是看不到的,季羡林简直不知这些东西是何物。一年到头,吃着红高粱面饼子,就着这种苦涩的咸菜,这就叫生活!
看出大奶奶喜欢自己,季羡林便使使心眼,每天一睁眼就往村北头的大奶奶家跑。跑到家门口,大奶奶已经站在那儿等他了。他早早跑来是有所图的,而她则是有所施予的。季羡林甜脆地叫一声:“奶奶!”奶奶这时开始变戏法,只见她把手一蜷,蜷曲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了。她免不了再逗季羡林多叫几声“奶奶”,听着清脆的叫声,她心里乐开了花,白面馒头也就递给小小的季羡林了。但是,每次他只能吃到半个馒头,还没等真正尝到是啥滋味,馒头已不见了。想再吃,没有了。因为这白面馒头是大奶奶的两个儿子特别孝敬她的。虽然他俩已经独立过日子,每家都有几十亩地,但家里人口多,生活也不算很富裕。孝敬来的白面馒头,大奶奶舍不得都吃了,每天总要省下半个,留给自己喜欢的本家孙子吃,于是就有了每天早晨这令人激动的一幕。在6岁离开家乡以前,季羡林记忆中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莫过于吃到这半个白面馒头。
季羡林一生愿吃烤馒头片,这一习惯的形成,不能说与小时候的这种最高享受无关。
在故乡度过的童年中还有三件事,深深地印在季羡林的记忆里。这三件事都是与吃有关的,至今还深深地刺伤着他的心,不断引起他不绝如缕的回忆。
第一件事发生在一年的中秋节,母亲意外地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她掰了一块给自己的丈夫,剩下的一点给了自己的儿子。季羡林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月饼,他兴冲冲地接到这一小块月饼,就蹲在院里的一块石头边吃起来。月饼太小,他不舍得大口大口地吃,只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地品尝着月饼的滋味。母亲只是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心爱的儿子拿着这一小块月饼大快朵颐似地享受着,她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儿子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只知道母亲一口也没有尝。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也从来没沾过边,都留给儿子吃了。
第二件事是偶尔吃到的一小块牛肚,这是发生在外祖母家的事。一次,季羡林到五里地外的外祖母家走亲戚。外祖母家的隔壁邻居,是一家卖煮牛肉的小作坊。农村集市上往往有一些不再能役使耕作的老牛,它们不能耕作就无别的用处,便被出卖给屠户。邻居的小作坊就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下老牛,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将肉煮烂,然后卖出去赚钱。但是,老牛的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作坊主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作坊主对邻居心肠挺好,碰到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牛肉你们别买!”邻居们心里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外祖母家也是穷户人家,平常买不起牛肉。外祖母看到外孙来了,又高兴又疼爱,便抱上一个小土罐子,花几个制钱,去买一罐子牛肉汤回来给外孙喝,也算聊胜于无吧。季羡林是第一次喝这么好喝的汤,那肉香真让他陶醉。喝着喝着,突然罐子里多了一块东西,是一小块带进肉汤里的牛肚!这块小牛肚,自然又成了季羡林的专利。他舍不得一口气吃掉,就找了一把生了锈的小铁刀,一星一点地割着吃,慢慢地、仔细地吃,琢磨着其中的滋味。他感到这一小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第三件事是吃到另一种“黄的”。“黄的”有两种,一种是玉米面、小米面做成的饼子。这种饼子在季羡林家里也不是能经常吃的东西,但相对来说还是有机会吃的。另一种是黍谷做成的黄黏糕,则一年只能见一次。他5岁时,为了能多吃一顿玉米面、小米面饼子,季羡林常给二大爷家打牛草。每当他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子,走进二大爷家的大门,便觉得是立了功,“赖”在二大爷家里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饭。黏糕-年糕,就是在二大爷家吃到的,但这种机会很难得,因为只有过年的时候才有这种好吃的东西:
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6]季羡林:《赋得永久的悔》,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
季羡林虽然家境十分贫困,但父亲同祖父一样深知文化对于后代的重要性,他的希望就寄托在这根独苗苗身上。
大约在季羡林4岁到6岁间,父亲开始让他跟着别人学着认字。他家穷,上不起私塾,但邻居家有认得几个字的。印象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季羡林还记得他认识的第一位老师是本村的马景功,“功”字有时也写作“恭”。马姓在官庄是比季姓大的姓氏,但也没有什么富裕人家。这位马景功肚子里大概也没有多少墨水,当时没教给季羡林多少知识,甚至连《千字文》、《百家姓》之类的儿童启蒙读物,也没有教过,只不过教给他几个字罢了。因为自己的家徒有四壁,在家里既没有一本书,也没有见过带字的什么纸条子,认得的几个字,全是来自马景功。[7]季羡林:《我的童年》,见《季羡林小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页。
就是教了这几个字,马景功的名字在季羡林脑海里永志不忘。
没有机会进私塾,也没有同窗好友,但季羡林有两个很要好的小伙伴,他们是邻居家的孩子:一个叫杨狗,一个叫哑巴小。杨狗是乳名。山东农村起乳名,男孩有以属相干支起的,如小虎、小狗之类。杨狗比季羡林大一岁,是1910年生人,这年农历是庚戌年-狗年,所以名字中有狗字。哑巴小姓甚名谁,已无法确知,只知道因为他是哑巴的儿子,便给了他这么一个诨号。农村的孩子不管男女,有时候都没有大名,只有乳名。季羡林自己的两个亲妹妹,只有一个有大名,就是季漱林。而另外一个则没有大名。
那时候,三个孩子家里虽然都很穷,但因为年龄小,从来不知什么叫愁苦。夏天来了,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他们经常光着屁股在一起玩,在村南头屋后的水坑里凫水、捉知了、摸虾、打枣,几乎天天都泡在一起玩。
杨狗一直活到20世纪80年代,去世之前仍然是一字不识的文盲。季羡林经常捎点钱接济他。而哑巴小,听说后来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功夫,蹿房越脊,飞檐走壁,还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身子悬空,围绕着大殿走上一遭。他杀富济贫,颇有点“英雄”气概。有一次他被官府捉住,在寒冬腊月天里剥光衣服,赤身露体,再浇上凉水,捆起来倒挂在梁上,一夜下来竟然还能活着。哑巴小虽然没有文化,但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所以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他最后被杀掉了。
5、母爱与乡情
6岁以前,季羡林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虽然有两个妹妹,但是他是季家唯一的男孩,在家里是受宠的。他和同龄的其他孩子一样在母亲跟前撒娇、淘气,有时也难免遭到母亲的怒嗔,但这正是母爱在另一方面的表现。
夏天,黄昏时节。小小的季羡林耐不住寂寞,常出去走走。房后面是一个大苇坑,汪洋一片水,差不多有一个小湖那样大。坑里丛生着芦苇,郁郁葱葱,密不透风。夏末,芦苇都顶着白茸茸的小花,望过去像一片银海。芦苇的稀疏处,能看到碧绿的水面。
季羡林经常在黄昏独自坐在这水边的芦花丛里,欣赏着水面反射的静静清光。不时有一两条小鱼冲出水面,喋唼着嬉戏在水面。一时兴起,他自然要下水洗洗澡,那种惬意是自不用说了。早晨,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水面还在闪着蓝黑色的光,显不出碧深的静美。季羡林经常早早起来,就沿着这水坑走去,很小心地向浅滩边上的水里看去。偶尔会看到,暗黑的水面下,有东西在发着白色的微弱亮光,伸手下去一摸,是一个又白又大的野鸭蛋。他兴冲冲地拿给母亲看,母亲的微笑在他童稚的心灵里开成了一朵花。
有时候,季羡林也淘气。母亲被逼急了,就跟在后面追着打。季羡林有的是对付母亲的办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赶快跳下水坑,站在水里,回头对着站在岸上的母亲。无可奈何的母亲,却被孩子这过分顽皮的举动逗笑了。母亲在岸上笑,儿子在水里也笑。矛盾于是化解,母子又重归于好了。
初秋,庄稼开始熟了。一望无际的鲁西北大平原上,谷子黄,高粱红。玉米啦,黄豆啦,绿豆啦,也都报告着丰收的喜悦。五六岁的季羡林最喜欢走进高粱地,他感到高粱很神奇,高粱比他的身体还要高出一倍多,走进高粱地,便有如同走进大森林的感觉。透过密叶的间隙,才能看到上面的蓝天。每天早晨朝露还未退去,季羡林便来到高粱地里劈高粱叶子。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珍珠闪着淡白的光。有的大水珠,还能照出自己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有点变形的面影,小小的他自然感到又新鲜又有趣。老玉米也长得比季羡林高出许多,踮起脚尖,才能掰到棒子。黄豆和绿豆都比小孩矮,他也喜欢在黄豆地、绿豆地里走。走在里面,他觉得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一种趾高气扬之感。他喜欢在豆子地里帮助大人干点活。那时候,他总是缠着母亲,母亲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午饭以前,母亲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回去煮午饭吃。季羡林也跟着母亲来到地里,正午时光,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也爬到豆枝上去,纵声欢唱着。空气中还飘拂着一股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香。太阳晒在身上,自然还有些热,但已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反而会给人一种暖烘烘怪舒服的感觉。跟在母亲身后,季羡林的兴致非常高。他跑来跑去,欢呼雀跃。一会儿,捉住一只蚱蜢,赶快拿给母亲看;一会儿,掐到一朵野花,也赶快拿给母亲看。玉米棒子上长个乌霉,他感到奇怪,一定要问母亲个究竟。有的豆荚长得又短又粗,也要向母亲追问原因。对这段生活,季羡林后来回忆说:
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里已经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妙,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8]季羡林:《一双长满老茧的手》,见《季羡林散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31—232页。
季羡林离开母亲后,母亲那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时时出现在他眼前。公共汽车上,偶尔发现老妇人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他也马上会想到母亲的手,母亲的面影也就同时出现在面前。虽然只有六年的时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母亲的面容却是终生都不会忘记的。
季羡林6岁离开家后,虽然也有回去看望母亲的时候,但都住不了多长时间。
1933年初秋,离开母亲17年后,距离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已有八年,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季羡林突然接到母亲逝世的噩耗。在火车里闷了一天,在长途汽车里又颠荡了一天,季羡林回到了八年未曾回过的故乡。踏上故乡的土地,路边的树丛里虽然还残留着一点浮翠,他已经看不到了。他看到的只是淡远的长天下,一片凄凉的黄雾。从远处一看到在烟云笼罩下的小村,忽然想到死去的母亲就躺在这烟云里的某一个角落,便感到有一团烈焰在心里烧着,又感到好像严冬里的厚冰堆积在心头。他迷惘地撞进了自己的家,一切都在泪光里浮动。在寂寞冷落的屋子里,墙上满布着灰尘和蛛网,正中放着一个大而黑的棺材。棺材装走了母亲,也装走了季羡林的希望和幻影。
母亲去世不到一年,季羡林悲凉地写道:
母亲的死使我对一切都灰心。以前也曾自己吹起过幻影:怎样在十几年的漂泊生活以后,回到故乡来,听到母亲的一声含着温热的呼唤,仿佛饮一杯甘露似的,给疲惫的心加一点生气,然后再冲到人世里去。现在这幻影终于证实了是个幻影。……屋外是一个用黄土堆成的墙围绕着的天井。墙上已经有了几处倾地的缺口,上面长着乱草。从缺口里看出去是另一片黄土的墙,黄土的屋顶,黄土的街道,接连着枣树林里的一片淡淡的还残留着点绿色的黄雾,枣林的上面是初秋阴沉的也有点黄色的长天。我的心也像这许多黄的东西一样的黄,也一样的深沉。一个丢掉希望和幻影的人,不也正该丢掉生趣吗?[9]季羡林:《母与子》,见《季羡林散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1—42页。
悲凉侵袭着季羡林这个年轻人的心,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虽然像黄土一样的黄,却不能像黄土一样的安定。他被圈在一个小小的天井里。天井的四周,都栽满了树,榆树最多,也有桃树和梨树。他凝望着这些树,每棵树上几乎都有母亲修剪、砍伐过的刀痕。在被油烟熏黑了的小厨房里,母亲生前吃剩的半个茄子、半根葱,还在案板上摆着。母亲用过的碗筷、手巾,依然还印有她的手泽和口泽。地面的每块砖上,几乎都印有母亲的足印。现在却是人去屋空了,他所能看到的只是母亲躺在棺材里。看不到,再也看不到母亲的身影会在榆树和桃树中间,会在这房间里,会在这黄的墙、黄的枣林、黄的长天之下移动了。
夜晚,季羡林枕着母亲曾经枕过的枕头,想着母亲怎样在这枕头上想着自己的儿子,怎样在这枕头上流着泪水。他枕着这枕头,再也止不住,流起泪来。他怎么也睡不着,朦胧中看到淡淡的月光从门缝里流进来,黑漆的棺材上反射出丝丝清光。这一天到了,这是乡间阴阳先生按照天干地支找出的所谓“好日子”。从早晨开始,季羡林就穿上了白布孝衫,听着一个人的暗示。暗示他哭,他就跪在地上,冲着棺材嚎啕地哭上一阵;正哭得淋漓的时候,又暗示他停止,他也只能顺从地收了眼泪。就这样,不知循环了多少次,被这个人牵着东走西走,跪下又站起,站起又跪下,一直弄到莫名其妙,不知该是站起还是跪下,终于看到有几十个人去抬母亲的棺材了。跟着棺材,沿着水坑,走过了一段长长的路,到了墓地。在墓地又被人拖着转了几个圈子,不知道怎的脑筋里一闪,又让人给拖到家里来了。
母亲活着时,不在身边;母亲去世,总算赶回来为母亲送了葬。季羡林似乎得到了一点安慰。后来季羡林就是到德国留学,也时常在夜里梦到母亲,会哭着醒来。他经常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听别人告诉他,母亲说过一句话:“要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拼了命也不放那孩子走!”[10]季羡林:《我的心是一面镜子》,载《东方》1994年第4期。
这一句不是他亲耳听到的话,却终生都回荡在他的耳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这句话里,季羡林领悟出:母爱是一种最无私的爱。他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享受到这种永远抹不掉的母爱,享受到人世间这最真挚的爱……
季羡林在临清只待了六年,到底在临清受过多少文化的熏陶,谁也无法说得清楚。留在他心中的印象,是故乡的姣好,还有故乡的贫穷。
小时候,季羡林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他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在故乡望月,他从来不同山联系。苏轼在《赤壁赋》里所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完全是他无法想象的。
官庄虽是个小村,但有很多湖坑水湾,几个大苇坑几乎占了小村面积的一半。在季羡林这个小孩子眼中,这些苇坑虽不能像洞庭湖,如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所写的“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烟波浩渺之势。
到了夏夜,季羡林便来到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有时候,他常常待在自家的天井里等候黄昏的来临。他坐在很矮的小凳上,看墙角里渐渐暗了下来,四周的白墙上也布上了一层淡淡的黑影。幽暗中夜来香的花香一阵阵地沁入他的心田,天空里不时地有蝙蝠在飞着、嬉戏着,屋檐角上的蜘蛛网映着灰白的天空。朦胧中网上的线和黏在上面的小生物依稀可见,在不经意的时候蓦地再一抬头,暗灰的天空里已经嵌上眨着眼的小星星了。有时候,季羡林也和小伙伴们在村外玩。在一棵古柳下面,点上一堆篝火,然后将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都往火堆上飞落。白天常用嚼烂的麦粒做成的黏筋去黏知了,这可比晚上用火堆吸引难得多了。为此,季羡林天天盼望着黄昏早早来临,一到晚上便玩这种游戏,经常是乐此不疲。到更晚一点的时候,季羡林便常走到苇坑边上,抬头去看那晴空中的一轮明月,只见月亮清光四溢,与苇坑水中的那个月亮正好相映成趣。他当时还没背过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没背过秦观的“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也没背过欧阳修的“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千种花”和郑板桥的“夜深更饮秋潭水,带月连星舀一瓢”,自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当然也更不知道朱熹的所谓“月印万川”那样的哲学问题。但他仍然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流连忘返,玩很久才回家睡觉。梦中,他还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后来,季羡林到过几十个国家,在不同的地方看过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上,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那里的月亮虽然美妙绝伦,但是看到它,他立刻想到故乡苇坑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他都感到,这个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他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他离开自己的故乡多少万里,他的心一想到这轮小月亮,就仿佛飞回到了故乡。他在心中默念着: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11]季羡林:《月是故乡明》,见《季羡林小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5页。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
冬天家中天井里满铺着白雪。季羡林常蜷伏在屋子里,他看到白色的窗户纸渐渐灰了起来,炉子里的火焰渐渐红起来、亮起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不是黄昏了。这时,他常常从风门的缝里望出去,看灰白的天空,和那灰白的盖着雪的屋顶。半弯惨淡的凉月印在天上,虽然有点凄凉,但仍掩饰不了黄昏的美丽。
所以,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季羡林都忘不了对黄昏的赞美:
(黄昏)漫过了大平原,大草原,留下了一层阴影;漫过了大森林,留下了一片阴郁的黑暗;漫过了小溪,把深灰的暮色溶入琮琤的水声里,水面在阒静里透着微明;漫过了山顶,留给它们星的光和月的光;漫过了小村,留下了苍茫的暮烟……给每个墙角扯下了一片,给每个蜘蛛网网住了一把。
在门外,它却不管人们关心不关心,寂寞地,冷落地,替他们安排好了一个幻变的又充满了诗意的童话般的世界,朦胧,微明,正像反射在镜子里的影子,它给一切东西涂上银灰的梦的色彩。牛乳色的空气仿佛真牛乳似的凝结起来。但似乎又在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流动着。它带来了阒静,你听:一切静静的,像下着大雪的中夜。但是死寂吗?却并不,再比现在沉默一点,也会变成坟墓般的死寂。仿佛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优美的轻适的阒静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压在人们的心头,灰的天空像一张薄幕;树木,房屋,烟纹,云缕,都像一张张的剪影,静静地贴在这幕上。这里,那里,点缀着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美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只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之不足,只能赞叹。[12]季羡林:《黄昏》,见《季羡林小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4页。
真的,季羡林故乡的黄昏,简直就是一首诗!
季羡林常说,我是地之子,我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故乡的黄昏那么优美,故乡的平原那么辽阔,故乡的童趣永远让他回味无穷!
单说这乡间的路,就有说不尽的乐趣。小时候的季羡林,一边走在乡村的路上,一边欣赏着似水的流云笼罩着远村,欣赏着金海似的麦浪。后来他走过其他许许多多的路,看红的梅,白的雪,潋滟的流水,十里谡谡的松壑,死人的蜡黄的面色,小孩充满了生命力的踊跃。在这许许多多的路上,他接触到种种面影,熟悉的,不熟悉的,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走着的时候,蓦地成轻烟、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储存在他的记忆里。有的则干脆被埋在回忆的暗陬里,忘了。只有这故乡村间的小路,是他永远永远也不能忘的。这种体会,没有乡情的人,是断断不会有的。
故乡的秋,是更有韵味的。季羡林小时候常喜欢走到场院里去。豆子、谷子、高粱已经熟透,它们都从田地里被牛车拖了回来,堆成一个个小山似的垛。谷子堆,黄黄的;高粱堆,红红的;豆子堆,褐褐的,豆荚在日光下毕剥地炸裂着。周围是飘浮着云烟的田野,屋后的水坑里是银白的一片秋芦,一切都充满了静态的美。谷穗摊在场院里晒干了,老牛拖着石碌碡在谷场上转,有节奏地左右摆动着头。毛驴也摇着耳朵,在拉着车走。中午小憩时,老牛被拴到柳树下,稍一沉心,仿佛能听到老牛的喘气声。柳树上的蝉,曳长了声在鸣着。风从刚刚割净了庄稼的田地里吹过来,带着泥土的香味,一切似乎又都充满了流动的美。过午时分,季羡林常沿着房后的大坑去踱步,看银色的芦花在阳光里闪着光,看天上的流云,看流云倒在水中的影子。芦花流着银光,水面上反射着青光,夕阳的残辉照在树梢上发着金光,一切都沉默。夏花之绚烂,秋叶之静美,均在这里达到了和谐。
季羡林的童趣,在兔子身上得到更为淋漓尽致的发挥。他清楚地记得,官庄的许多人家里都养着一窝兔子,而唯独他家没有。越是自家没有的东西就越感到新奇,也就愿意去看个究竟。季羡林就喜欢到别人家去看兔子。邻居家在地上掘一个井似的圆洞,不深,在洞底再开几个向旁边通的小洞,兔子就住在里边。他家里没有这样的洞,也没有兔子,他每次便只能随大人去别的养兔子的邻居家里去玩。当大人们在扯不断拉不断,絮絮地谈得高兴时,季羡林则总是放轻了脚步,走到洞口偷偷地向洞里面瞧。小兔正在洞底的小洞口徘徊着,白的最好玩,黑影里眼睛红亮得好看,透亮的长耳朵左右摇摆着,三瓣嘴也仿佛战栗似的颤动着,在嚼着菜根呀,豆芽呀之类的东西。兔子看到洞上边有人影,便迅速地跑进小洞里去,像一缕缕白色的、黑色的烟。他再伏下身子去看,在洞底的薄暗里,便只能看见一对对莹透的、宝石似的眼睛。真喜欢这种可爱的小动物,但季羡林故乡的家里,始终没有这种小动物。直到随叔父去了济南,才圆了一个自己养兔子的梦。
季羡林在官庄的家里,没养过兔子,但他记得母亲养过一条狗。
季羡林小时候住在官庄村里,终日与狗为伍。那时,他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狗这种东西有什么稀奇的地方。狗是食肉目犬科动物,有强腭、利齿、健腿,嗅觉和听觉敏锐,既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又有集群合作的本能。狗的健康和正常心理发展,决定于它与群中其他成员间的关系。狗是最早的家养动物,难以换群换主,难以在野外独立生活。狗可分为猎犬、看守犬、警犬、牧羊犬、玩赏犬、表演犬、赛犬、向导犬、拉橇犬和科学实验犬。对狗的这些知识,少年的季羡林并不知道,甚至也没有想去知道,但狗却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母亲去世时季羡林回故乡为她送葬。故乡的家中已经空无一人,母亲养过的一条狗仍然日日夜夜地守卧在家门口。女主人已经离开人世,再没有人喂它了。它好像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它却宁愿忍饥挨饿,也决不离开那个破烂不堪的家门口。黄昏时分,季羡林从村里走回家,屋子里停放着母亲的棺材,门口卧着这一只失去了主人的狗。它泪眼汪汪地望着季羡林这个失去了慈母的孩子,有气无力地摇摆着尾巴,嗅他的脚。他一下子感到,茫茫宇宙好像只剩下这只狗和他自己。面对此情此景,季羡林连泪都流不出来了。他流的是血,而这血还是流向他自己的心中。他想到本来应该同这只狗相依为命,互相安慰,但他必须离开这个小村庄,而又无法将它带走。离别的时候,季羡林紧紧地搂住了这只狗。他因为遗弃了它,而受到良心的谴责。
直到今天,季羡林一闭眼,便想到了这只狗,有时还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他离开家以后,这只狗是决不会离开这个破烂的家门口的,而它的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果母亲有灵,会从这只狗身上,得到他这个儿子无法给她的慰藉。[13]季羡林:《尼泊尔随笔》,见《季羡林小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09—210页。
从此以后,季羡林爱天下的一切狗,甚至延及一切植物、小动物、天地万物,博大无私的胸怀使他加深了对“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解。
既有姣好,也有贫穷,故乡是一个复合体。
季羡林自己常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有的只是一片灰黄。
20世纪80年代,季羡林经过长期反复的考虑,终于冒着溽暑,带着哮喘,回到自己的家乡。他在临清看到绿树满院,浓阴匝地,鲜红的花朵在骄阳中迎风怒放。在这里,他看到了南国的青翠与红艳,眼睛一下子亮起来,心头洋溢着快乐的激情,便情不自禁地写道:
我记忆中的临清不是这样子的,完完全全不是这样子的。我生在过去独立成县、今天划归临清的清平县。在那个地方,除了黄色和灰色之外,好像什么都没有。我把自己的回忆翻腾了几遍,然而却找不出半点的红色。灰色,灰色,弥漫天地的灰色啊!如果勉强去找的话,大概也只有新娘子腮上涂上的那一点点胭脂,还有深秋时枣树上的黄叶已将落尽、在树顶上最高枝头剩下的几颗红枣,孤零零地悬在那里,在冷冽的秋风中,在薄薄的淡黄色中,红艳艳,夺人眼目。[14]季羡林:《临清县招待所》,见《季羡林散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66页。
这样的一个故乡,姣好与贫穷交织在一起。它既给季羡林无穷的乐趣,使他始终对故乡有一种亲情,又让季羡林无时无刻不牵肠挂肚,到济南、到北京、到国外,也永远想着自己的故乡,一想到家乡的贫穷,就忧从中来,他也就能始终如一地为故乡的发展尽自己的力量。他希望看到红色的故乡,在自己眼前出现一片繁花似锦的景象,灿烂夺目,熠熠生光,使残留在脑海里的那种灰色——弥漫天地的灰色,一扫而光,只留下红彤彤的一片,宛如黎明时分东边天空的朝霞。[15]季羡林:《临清县招待所》,见《季羡林散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70页。
这就是季羡林对居住了六年的故乡永久的一种美好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