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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 澳大利亞媒體先前發出一系列報道,揭露本國一名榮譽等身的「英雄老兵」真面目:本·羅伯茨-史密斯在阿富汗服役時曾親手或命令下級士兵殺害阿富汗在押人員和無辜平民,還肆意欺凌士兵和阿富汗人,足以構成「戰爭罪」。 這些報道引發輿論譁然,當事人則極力否認,並狀告相關媒體誹謗。不過,澳大利亞一家聯邦法院1日裁定,相關報道「大部分屬實」。 這是5月23日在阿富汗首都喀布爾拍攝的一處流離失所者營地內的兒童。新華社發(塞夫拉赫曼·薩菲攝)告誹謗不成 反「坐實」惡名 聯邦法院法官安東尼·貝桑科1日就羅伯茨-史密斯控告《悉尼先驅晨報》《時代報》《堪培拉時報》報道誹謗案作出裁決,認定三家被告媒體關於原告涉嫌謀殺多名阿富汗在押人員和平民的報道大部分屬實,顯示原告「違反了軍事行動應遵守的道德和法律規範」,其行為讓澳大利亞蒙羞。 相關報道曝光了羅伯茨-史密斯作為澳大利亞特種空降團士兵駐阿富汗期間所涉六起「非法殺人」事件。法官認定其中四起證據充足,不構成誹謗。另外兩起雖然不能提供符合民事法庭標準的證據,因而構成誹謗,但並不會對原告聲譽造成更大影響。 在報道所述「屬實」事件中,羅伯茨-史密斯2009年用機關槍朝一名裝有義肢的在押阿富汗武裝人員背後多次射擊致其身亡,事後還把被害人的義肢留下來當作「紀念品」,用它喝酒取樂。 2012年,他將一名同樣手無寸鐵、還被戴上手銬的阿富汗農民踢下山崖、讓對方掉進山下河流,然後指示一名麾下士兵開槍將那名農民打死。 他還逼迫一名「沒經驗的新兵」殺死一名手無寸鐵的阿富汗老翁,只為了「讓新人見見血」、鍛鍊其膽量。報道說,他用同樣的理由指示新兵殺死另一個人。 法官同時認定有關羅伯茨-史密斯經常欺凌士兵、虐待阿富汗囚犯的報道內容屬實。一些曾是他「戰友」的老兵站出來作證,證實身高達2.02米的羅伯茨-史密斯確有這類惡行。 參與撰寫上述報道的記者之一尼克·麥肯齊說,要感謝那些老兵敢於「挺身而出,揭開羅伯茨-史密斯的真面目,他就是一個戰爭罪犯、一個霸凌者、一個騙子」。「英雄」人設坍塌 羅伯茨-史密斯一直堅稱無辜,他的律師團隊指認特種空降團中一些人出於「嫉妒」而抹黑他,要求法官給原告42天時間考慮,以決定是否向上級法院上訴。 羅伯茨-史密斯現年44歲,現在是一家媒體公司的主管。他退伍前曾作為澳大利亞特種空降團下士銜士兵被派往阿富汗戰場服役,因為在這期間對抗塔利班的「戰功」而被先後授予「英勇勛章」和「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勛章」,前者用於表彰見義勇為的澳大利亞公民,後者是澳大利亞軍人所能獲得的最高榮譽,退伍後也享受勛章津貼。 羅伯茨-史密斯2011年獲授「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勛章」後,曾被本國媒體「熱捧」。然而,最新曝光的殘暴行徑顛覆了這位「國家英雄」的公眾形象。 羅伯茨-史密斯並不是唯一被曝光在阿富汗戰爭中施暴而面臨公眾質疑和聯邦警察刑事調查的澳大利亞軍人。 今年3月,前澳大利亞特種空降團成員、傘兵奧利弗·舒爾茨成為首名涉嫌在阿富汗「非法殺人」而受到戰爭罪刑事指控的退伍軍人。他被控于2012年在阿富汗一片麥田里槍殺一名阿富汗人。(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