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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德黑蘭1月28日電(記者高文成)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發言人哈迪·塔漢·納齊夫28日說,該委員會已經批准此前議會通過的伊朗成為上海合作組織(上合組織)成員國法案。 據伊朗邁赫爾通訊社報道,納齊夫說,此前議會送交法案的部分內容存在問題和模糊不清之處。議會解決了相關問題,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核相關修改後批准了這一法案。 他說,憲法監護委員會28日向議會就批准這一法案發送正式信函,隨後議長會將這一法案交給總統簽字後執行。 伊朗憲法規定設立憲法監護委員會,職責之一是審議和確認議會通過的議案,裁定是否與伊斯蘭教義和憲法相抵觸。 2022年9月在烏茲別克斯坦撒馬爾罕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簽署了關於伊朗加入上合組織義務的備忘錄。伊朗議會2022年11月27日高票通過伊朗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法案。(完)